新辦企業常涉及哪些稅種?都可享受什么稅收優惠政策?
2021-11-19 09:25:12
企業新成立后,新成立的納稅人最關心的話題應該是企業經營會涉及哪些稅種,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設立后經常涉及的稅種01增值稅(1)一般計稅方法一般計稅方法適用于一般納稅人的應稅行為,按適用稅率計稅,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應納稅額=產出-投入。 (2)簡易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對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征收率計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附加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分別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7%、3%和2%征收。 03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確認適用于企業納稅人。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私營合伙企業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核定。 其他稅費主要包括消費稅、文化建設費、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印花稅、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其他稅費種類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確定和核定。 享受稅費等優惠政策1。增值稅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的公告》,新設立的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房地產銷售后不超過10萬元的,銷售貨物、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新增一般納稅人(1)降低增值稅稅率:2021年4月1日起,現行16%的稅率下調至13%,10%的稅率下調至9%,6%的稅率不變。 (2)擴大扣除范圍:①房地產扣除由兩年扣除調整為一次性扣除;(2)將國內客運服務納入進項稅額抵扣范圍;③郵政、電信、現代服務業加征10%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征15%抵減應納稅額,確保各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3)留抵退稅:對所有符合條件的行業實行留抵增量60%退稅。 3.疫情防控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一)對高明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預扣率為3%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緩預繳增值稅。 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于預扣稅率為3%的預付增值稅項目,應按降低的1%預扣稅率預付增值稅。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關鍵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21年12月末相比新增的期末留抵稅額。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企業所得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所得組織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1.新設立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實行普惠性減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3號)有關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業,且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一)疫情防控重點防護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對于2021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景區管理)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困難行業企業2021年主營業務收入必須占總收入的50%以上(不含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 (三)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捐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理現金和物品,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理物品,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對2021年電影行業企業發生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企業僅限于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絡、廣播電視網絡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自2021年10月起,基本費扣除標準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自2021年1月起,新增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扣除。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改進和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的份數計算累計扣除費用。 2.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2021年10月1日起,在5%至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改革第一步涉及的經營所得適用稅率將進行較大調整。 3.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一)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貼、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政府制定的標準包括各級政府制定的補貼和獎金標準。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疫情防控人員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單位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向個人寄送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不含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捐贈的現金和物品,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個人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的款項,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上述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其他稅費1。新設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一)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在廣東省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的通知》(粵財法〔2021〕6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將減按50%的稅率征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21〕12號),自2021年2月1日起,對月銷項稅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項稅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費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建設基金。 上述納稅人包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2.納稅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稅收優惠政策(一)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98號)第四條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從業人員30人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98號)第三條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深圳市0元公司的注冊保障金給予殘疾人分步減免政策。 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數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支付繳費金額的90%。 動詞 (verb的縮寫)社會保險費。延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的執行期限。享受延期分期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的適用對象為粵人社發〔2021〕58號文件規定的適用對象。 以單位形式參保的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將免繳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并將延長至2021年12月底。 大型企業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下同)將延長至2021年6月底。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將按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單位享受延長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 2.在緩繳、緩繳三個社會保險費繳費年限調整期間,享受減免政策后仍不能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市、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間社會保險支付和待遇相關工作的意見》(粵人社函〔2021〕24號),延期支付期限不超過2021年12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21年12月底,延期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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