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延長到2021年12月31日
2021-11-09 08:59:48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稅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4號)為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產, 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宣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4月30日相關鏈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為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復工復產,現就增值稅有關政策公告如下: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高明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稅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預扣率為3%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緩預繳增值稅。 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于預扣稅率為3%的預付增值稅項目,應按降低的1%預扣稅率預付增值稅。 特此宣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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