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財產:
1.清算開始時公司擁有或管理的財產;
2.應由公司先行取得的其他產權;
3.公司在清算開始后、清算結束前取得的財產。
二.清算費用:
1.清算組成員及聘用人員的報酬;
2.管理、出售和分配清算財產所需的費用;
3.清算期間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公告費;
4.清算期間為維護股東和債權人合法權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三.清算日期的確定:
主要從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起確定;
1.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決定解散的日期;
3.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
4.人民法院依法解散或者宣告破產的日期。
四.清算報告:
清算報告確認后,將默認解除清算組的責任。但清算組有違法行為的,不適用此限制。公司歇業后未注銷登記,沒有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清算組織和公司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后,登記部門注銷登記,但沒有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負責清算的主體是訴訟主體。因此,只有通過法定的清算和注銷程序,才能在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免除公司和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